新加坡商標.SG

一.新加坡商標概括

1.新加坡商標註冊適用其1998年商標法,若是有在新加坡已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標的人,都是可以在新加坡有關部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;新加坡商標可以由圖形、文字、顏色、三維形狀及其組合構成,商標需要具備顯著的特徵並且不會與他人在先權利相衝突。

2.新加坡是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、Trips協定、《馬德裏議定書》、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》以及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》成員國。

3.從申請註冊之日起開始算,商標註冊有效期為10年。在注册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話,必須在注册有效期滿前3個月申請續展注册,而且每次續展注册有效期為10年;有1個月的寬展期,但要繳納額外費用。

二.注册新加坡商標辦理資料

1.商標註冊委託書,須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;

2.申請人證明檔案(在申請人為法人時需提供加蓋清晰關防的營業執照影本;在申請人為自然人時,需提供加蓋清晰關防的身份證得影本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(影本或掃描件),而海外人士卻只需提供護照即可);

3.申請人地址(在申請人為法人時,要填寫的申請地址必須與營業執照上填寫的地址保持一致);

4.清晰的商標圖樣;

5.尋求商標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。

三.注册新加坡商標流程及時間

商標設計——商標査詢——商標申請——商標受理(回執時間為2個月左右)——商標審查——商標公告(為期3個月)——商標註冊(正常情况下取得商標註冊證書為12-18個月左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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