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商標.TW

一、事先準備階段

此階段為商標申請人準備申請商標的資料階段,細分如下:

1、申請人資格在臺灣注冊商標,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,自然人無須營業執照。

2、商標設計査詢在商標設計好之後,建議先進行近似商標的査詢工作,然後根據查詢結果决定商標是否需要進一步修改。

3、申請所需檔案

注册臺灣商標,需要的檔案如下:

①20份清晰的商標圖案,商標圖案不大於5平方釐米;

②申請人簽署的商標代理注册委託書一份;

③申請人的姓名,地址或注册國家;

④商標註冊的商品或服務清單。

二、商標稽核階段

當申請人或商標註冊代理機构向臺灣商標管理主管機關提交申請後,商標將進入稽核期,其具體稽核流程如下:

①臺灣商標主管機關在接到商標註冊申請後,將指定審查員對該商標進行審查。

②審查員在接受任務後,將對申請的商標進行形式審查,其內容包括申請書的內容、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等,如有錯誤或缺失,將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。

③在商標通過形式審查後,審查員還將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,其內容包括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,如商標是否為法律禁止注冊商標、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、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標等。

④商標在通過實質審查後,商標主管機關會將審定書送達申請人,申請的商標將公告於商標主管機關的公報。

⑤商標公告期為3個月內,此階段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。如果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,則核准商標註冊;如果有人提出異議,申請人答辯不成功,則不予核准。

三、商標的有效期和續展

臺灣商標的注册有效期為10年,期滿後再續展一次,即可獲得永久注册資格(國際商標的續展一般都是每隔10年一次,臺灣卻不相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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